河南郑州,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5岁女儿


河南郑州,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5岁女儿


文章图片


河南郑州,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5岁女儿


河南郑州 , 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 , 独自抚养5岁女儿 。 可女儿发烧到医院检查身体时 , 却意外发现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 。 随后男子将女儿送回给前妻抚养 , 可前妻带女儿去了几趟医院后却打算对女儿放弃治疗 , 并始终不愿意说出女儿的的亲生父亲是谁 。

陈先生与妻子结婚后育有一女 , 结婚几年后 , 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 , 双方在协议离婚时 , 同意将五岁的女儿归陈先生抚养 。 陈先生离婚后带着5岁女儿与自己的母亲生活在一起 。


【河南郑州,一男子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5岁女儿】
可有不测风云 , 孩子因发烧不退到医院检查身体时 , 却意外发现身患白血病 。 随后陈先生叫上前妻一起到医院与女儿匹配骨髓 , 看看到底谁能够为女儿做骨髓移植手术 。

检查结果显示母亲与女儿匹配 , 陈先生不合适 。 见前妻不想为女儿做骨髓移植手术 , 陈先生就去问医生为什么自己不匹配 , 可医生却告诉他说 , 数值差太多了 , 陈先生不是亲生父亲 。 事后前妻也亲口向陈先生承认了 , 孩子可能是另外一名男子的 。

陈先生顿时就崩溃了 , 可想到自己养育多年的女儿有病却没人带去看病 , 陈先生于心不忍 , 于是打算倾尽所有先把孩子的病治好再说 。 可这个时候 , 前妻却不愿意了 。

前妻不愿意的理由有两个 , 一是自己身体也不好 , 二是医生和她说 , 移植了也有可能复发 。 陈先生随即质问她 , 那把亲生父亲叫过来去做匹配也行 。

但前妻立马就低头不语 。 此时 , 就连前妻的母亲都看不下去 , 并声称“如果你是这态度 , 那你以后自己负责 , 看你有多大本事!陈先生一家已经很好了!”1、平心而论 , 陈先生得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后 , 确实崩溃、难受过 , 但他很善良 。 他比那些生而不养的人有责任 , 他的责任心来自于自己的善良、良心 , 并非法定义务 。 可有些人不仅生而不养 , 还见死不救!真是让人无法理喻 , 甚至是让人痛恨!2、从法律上讲 , 女孩的亲生父母都已经违法了 。 首先 , 不管是婚内生子 , 还是婚外生子 , 孩子是无辜的 , 因此 , 即便是婚外生子 , 亲生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本条规定后半段还明确指出 ,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 , 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也就是说 , 陈先生抚养了与其没有血缘关系女儿12年 , 其完全可以据此向女孩的亲生父亲索要已经支付的抚养费 。 这一点 , 是完全没有异议的 。 其次 , 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都隐瞒了陈先生不是女儿亲生父亲的事实 , 致使陈先生的精神遭受了严重损害 , 这一点不能忽略 。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 , 侵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换而言之 , 只要陈先生据此起诉维权 , 前妻就必须要为其荒唐行为 , 付出应有的代价 。

最后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9条规定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 , 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 , 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 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 本条规定得很清楚 , 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 , 要先听一听孩子的意见 。 孩子已经12岁了 , 她有权知道和发表自己的意愿 。 那么前妻在陈先生愿意为女儿提供帮助的情况下 , 她问过孩子的意见了么?答案是没有!而其亲生父亲连人都没见到 , 更谈不上 。 最后 , “生而不养 , 断指可还;生而养之 , 难还;未生而养 , 百世难还!”因此 , 希望小女孩康复后 , 一定要记住陈先生一家人的善良与付出!

    推荐阅读